鉴于上述网站信息数据更新存在一定时间周期,因此任何援引该网站数据信息的展示行为,其信息数据均可能存在数据与客观情形存在一定偏差之情形,如果该信息数据的偏差无法通过罗辅医药页面数据更新或其他功能加以纠正,且该信息关联方已经与该信息发布单位沟通并取得信息发布方书面更正文件,则该关联方有权以以下途径向罗辅医药发送权利声明以便罗辅医药对相关信息加以修正。
相关措施和步骤如下:
• 权利通知的发出
任何个人或组织如对罗辅医药内容存在异议,该个人或组织请以书面的通讯方式向罗辅医药提交权利通知。发出权利通知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 权利人发现并可以证明罗辅医药所展示之内容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2) 罗辅医药以自动检索方式而产生并展示的内容侵犯了上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信息经过网页内信息手动刷新按钮刷新或采取其他措施后仍然无法得到更正。
• 权利通知的内容
为了罗辅医药有效处理上述个人或单位的权利通知,请使用以下格式与内容的方式进行权利通知,否则,罗辅医药有权要求该权利通知发出者补充材料或拒绝作出修改:
1) 对任何权利提出的权利声明,都应提供相应完整的书面材料,以证明该权利的真实存在。
2) 权利人对涉嫌侵权行为的相关内容拥有合法权利或其他依法可以行使该权利的权属证明;
3) 权利通知应当充分、明确地描述确信被侵犯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并提供侵权信息展示页面的完整网页地址。
4) 权利声明需指明涉嫌侵权信息的哪些内容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5) 权利声明需提供权利人具体的联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的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该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如果该权利声明内容涉及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人员,还应当同时附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权利声明主体的通信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及电子邮箱地址;
其他可以以书面或电子信息联系到权利声明方的联系方式。
针对权利声明主张的侵权行为,权利声明方应当提供涉嫌侵权内容在信息网络上的位置(如指明您举报的含有侵权内容的出处,需以页面截图打印件形式指明网页地址或网页内的位置)以便我们核实该信息的真实性。
权利声明需加入如下关于通知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1) 我本人(或我单位)为所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利人;
2) 在我本人(或我单位)举报的罗辅医药页面上登载的内容侵犯了我本人(或我单位)相应的合法权益。
3) 我本人(或我单位)确认:如果本权利通知内容不完全属实,我本人(或我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 我本人(或我单位)保证,本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实、准确的,我本人(或我单位)是所投诉内容的合法权利人,或,我本人(或我单位)已获授权,有权行使本权利声明中列明内容的权益。
• 权利通知的格式
请以书面打印件形式制作权利声明,对权利声明的全部内容请权利人及该文件直接关联人员亲自在每页文件纸张上签署姓名并写明签署时间与用途,如果权利声明主体系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请您加盖该组织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写明签署时间与用途。
除前款要求书写内容以外,其他任何形式的涂抹、删改、修正或任何可能引起对该文件被修改产生合理怀疑的行为与情形均有可能导致该文件不被采纳,请务必注意。
• 权利通知的送达
请您把以上资料和联络方式书面发往以下地址,我们会在收到您的来函并结合实情况予以回复:
收信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第二工业区
来信请注明:罗辅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务部)收
来信请注明法务部接收信息,否则将可能导致对该函件无人签收之情况。
请不要发送邮费到付文件或以其他收件方需要另行承担费用的方式寄送,否则,我司将拒绝接受该文件。
• 特别说明
1) 罗辅医药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的保护并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罗辅医药制定了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步骤,当权利人发现在罗辅医药生成的信息所展示的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时,权利人应事先向罗辅医药发出书面的“权利通知”,罗辅医药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或以其他技术手段加以处理。若关联方未以该方式发送权利声明,则罗辅医药有权拒绝对网站所示数据与信息的修改或技术处理。
2) 如果您所发出的权利通知的陈述失实,权利通知提交者将承担对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各种费用及律师费)。如果您无法确定网络上可获取的资料侵犯了其何种法定权利,罗辅医药建议该您首先咨询专业人士。
三、罗辅医药自身尽量控制、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如实展示。因此,罗辅医药无法保证该数据与信息的完整的真实与时效性。同时,用户在使用罗辅医药时说明其已经理解并接受以下情形的免责声明:
• 罗辅医药对由于用户不正当使用本网站服务、或依据本网站信息进行交易引起的对任何第三方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用户应对前述对罗辅医药或第三方的损害进行完全的赔偿。
• 本网站的内容及提供的服务不含任何明示性或暗示性的声明、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关于真实性、适销性或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的明示或暗示性的声明、保证或条件,或者对其使用不会被中断或无误。
• 罗辅医药不声明或保证本网站或可从本网站下载的内容不带有计算机病毒或类似垃圾或破坏功能。
• 罗辅医药不担保本网站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对页面内容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 若罗辅医药已经明示本网站运营方式发生变更并提醒用户应当注意事项,用户未按要求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 罗辅医药有权但无义务,改善或更正本网站任何部分之任何疏漏、错误。
• 用户确认其知悉,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涉及到互联网服务和电信增值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电信运营商的调整、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罗辅医药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上传和接受阅读消息、或接发错消息,或无法实现其他通讯条件,罗辅医药不承担任何责任。
• 用户确认其知悉,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存在有来自任何其他人的包括威胁性的、诽谤性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的匿名或冒名的信息的风险,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对因此导致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惩罚性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网站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本网站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罗辅医药不对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四、用户对罗辅医药所提供之数据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用户使用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必须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用户违法使用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用户不得使用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发送或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不法信息。
用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为任何非法目的使用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1) 为任何非法目的使用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2) 利用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3) 利用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4) 利用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进行任何不利于相关方或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的行为;
5) 对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6) 对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7) 进行产品服务销售或其他商业行为,将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作 为从事商业活动的场所、平台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介;
8)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 采用测试、欺骗等任何非法手段,盗取其他用户的帐号或对他人进行骚扰;
10)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 认为该内容为罗辅医药所传送;
11) 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商业秘密、 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专属权利)的内容加以上载、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12) 干扰或破坏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服务或与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
13) 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用户需对其在使用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 担完全的法律责任。如果罗辅医药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条规定的内容之一,或罗辅医药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规定,罗辅医药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本协议,禁止相关用户访问罗辅医药提供数据信息,保存有关记录,向有权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用户使用罗辅医药提供的其他数据信息的电子服务,也须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因用户提供的内容违法或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 益而导致罗辅医药对第三方承担任何性质的赔偿、补偿或罚款而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间接的、偶然的、惩罚性的损失),用户对于罗辅医药遭受的上述损失承担完全的赔偿责任。
五、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在本声明的条款被接受后发生的、本声明的条款被接受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电信系统瘫痪、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电力系统瘫痪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 不可抗力的后果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声明的条款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提供,而不视为罗辅医药违约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承担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 因使用罗辅医药的过程所产生的一切争议与纠纷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 方首次就争议解决方法商洽开始30后仍未就争议解决方式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通过罗辅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 因使用罗辅医药所引起的诉讼其程序及实体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3) 就双方争议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诉讼的败诉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资产产生的费用与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工作人员差旅费及其他因诉讼产生的必要费用。
七、声明接受
1) 用户在使用罗辅医药前对本声明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就声明的条款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用户已完整、清晰的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含义,对声明的条款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均不存在异议与保留意见。
2) 双方在此确认就本声明的条款内容,不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可能导致本声明的条款可撤销或自始无效等效力瑕疵事宜。明确放弃基于上述及类似理由产生的撤销权。
3) 用户在使用罗辅医药网站或软件时即代表其已经声明基于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接受本声明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