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剂系指饮片或提取物(液)与茶叶或其他辅料混合制成的内服制剂。
茶剂可分为块状茶剂、袋装茶剂和煎煮茶剂。
块状茶剂 可分为不含糖块状茶剂和含糖块状茶剂。不含糖块状茶剂系指饮片粗粉、碎片与茶叶或适宜的黏合剂压制成块状的茶剂;含糖块状茶剂系指提取物、饮片细粉与蔗糖等辅料压制成块状的茶剂。
袋装茶剂 系指茶叶、饮片粗粉或部分饮片粗粉吸收提取液经干燥后,装入袋的茶剂,其中装入饮用茶袋的又称袋泡茶剂。
煎煮茶剂 系指将饮片适当碎断后,装入袋中,供煎服的茶剂。
茶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饮片应按规定适当粉碎,并混合均匀。凡喷洒提取液的,应喷洒均匀。
二、饮片及提取物在加入黏合剂或蔗糖等辅料时,应混合均匀。
三、茶剂一般应在80℃以下干燥;含挥发性成分较多的应在60℃以下干燥;不宜加热干燥的应选用适宜的方法进行干燥。
四、茶叶和饮用茶袋均应符合饮用茶标准的有关要求。
五、茶剂应密闭贮存;含挥发性及易吸潮原料药物的茶剂应密封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