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剂系指原料药物与适宜的辅料制成的球形或类球形固体制剂。
丸剂包括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蜡丸、浓缩丸、滴丸和糖丸等。
蜜丸 系指饮片细粉以炼蜜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其中每丸重量在0.5g(含0.5g)以上的称大蜜丸,每丸重量在0.5g以下的称小蜜丸。
水蜜丸 系指饮片细粉以炼蜜和水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
水丸 系指饮片细粉以水(或根据制法用黄酒、醋、稀药汁、糖液、含5%以下炼蜜的水溶液等)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
糊丸 系指饮片细粉以米粉、米糊或面糊等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
蜡丸 系指饮片细粉以蜂蜡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
浓缩丸 系指饮片或部分饮片提取浓缩后,与适宜的辅料或其余饮片细粉,以水、炼蜜或炼蜜和水等为黏合剂制成的丸剂。根据所用黏合剂的不同,分为浓缩水丸、浓缩蜜丸和浓缩水蜜丸等。
滴丸 系指原料药物与适宜的基质加热熔融混匀,滴入不相混溶、互不作用的冷凝介质中制成的球形或类球形制剂。
糖丸 系指以适宜大小的糖粒或基丸为核心,用糖粉和其他辅料的混合物作为撒粉材料,选用适宜的黏合剂或润湿剂制丸,并将原料药物以适宜的方法分次包裹在糖丸中而制成的制剂。
丸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除另有规定外,供制丸剂用的药粉应为细粉或最细粉。
二、炼蜜按炼蜜程度分为嫩蜜、中蜜和老蜜,制备时可根据品种、气候等具体情况选用。蜜丸应细腻滋润,软硬适中。
三、滴丸基质包括水溶性基质和非水溶性基质,常用的有聚乙二醇类(如聚乙二醇6000、聚乙二醇4000等)、泊洛沙姆、硬脂酸聚烃氧(40)酯、明胶、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氢化植物油等。
四、丸剂通常采用泛制、塑制和滴制等方法制备。
五、浓缩丸所用饮片提取物应按制法规定,采用一定的方法提取浓缩制成。
六、蜡丸制备时,将蜂蜡加热熔化,待冷却至适宜温度后按比例加入药粉,混合均匀。
七、除另有规定外,水蜜丸、水丸、浓缩水蜜丸和浓缩水丸均应在80℃以下干燥;含挥发性成分或淀粉较多的丸剂(包括糊丸)应在60℃以下干燥;不宜加热干燥的应采用其他适宜的方法干燥。
八、滴丸冷凝介质必须安全无害,且与原料药物不发生作用。常用的冷凝介质有液状石蜡、植物油、甲基硅油和水等。
九、除另有规定外,糖丸在包装前应在适宜条件下干燥,并按丸重大小要求用适宜筛号的药筛过筛处理。
十、根据原料药物的性质、使用与贮藏的要求,凡需包衣和打光的丸剂,应使用各品种制法项下规定的包衣材料进行包衣和打光。
十一、除另有规定外,丸剂外观应圆整,大小、色泽应均匀,无粘连现象。蜡丸表面应光滑无裂纹,丸内不得有蜡点和颗粒。滴丸表面应无冷凝介质黏附。
十二、根据原料药物的性质与使用、贮藏的要求,供口服的滴丸可包糖衣或薄膜衣。必要时,薄膜衣包衣滴丸应检查残留溶剂。
十三、丸剂的微生物限度应符合要求。
十四、根据原料药物和制剂的特性,除来源于动、植物多组分且难以建立测定方法的丸剂外,溶出度、释放度、含量均匀度等应符合要求。
十五、除另有规定外,丸剂应密封贮存,防止受潮、发霉、虫蛀、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