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09
-
05
关于山梨醇溶液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时间: 2019-09-05 15:22:05 我委拟制定山梨醇溶液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制定的上述国家药用辅料标准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一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电子邮件:475@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山梨醇溶液公示(第二次)国家药典委员会2019年9月5日
2019
-
04
-
24
关于桉油精、山梨醇溶液、山梨醇山梨坦溶液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时间: 2019-04-24 14:09:24 我委拟制定桉油精、山梨醇溶液、山梨醇山梨坦溶液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电子邮件:475@chp.org.cn 地址: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桉油精公示稿.pdf 山梨醇溶液公示稿.pdf 山梨醇山梨坦溶液公示稿.pdf国家药典委员会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