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用辅料二氧化钛质量标准修订的公示
时间: 2016-10-11 10:50:11
根据有关单位对《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药用辅料二氧化钛质量标准的反馈意见,经相关单位复核验证,拟对原标准中检查项“水中溶解物”修订为“取本品10.0g,加硫酸铵0.5g,加水150ml,加热煮沸5分钟,冷却,用水稀释至200ml,摇匀,用双层定量滤纸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100ml,蒸干,在600℃灼炽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12.5mg(0.25%)”现将修订后的标准公示稿(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7年1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我委,同时应附修订说明及实验数据。公示期满未有意见者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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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氧化钛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