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拟修订活性炭(供注射用)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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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活性炭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修订内容
品种名称 | 《中国药典》四部页码 | 原文 | 修订内容 |
活性炭 | 541页 | 【检查】荧光物质 ……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365nm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供试品溶液的吸光度应小于对照溶液的吸光度。 | 【检查】荧光物质 ……取上述对照品和供试品溶液置紫外光灯(365nm)下检视,供试品溶液产生的荧光应不得强于对照品溶液。 |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