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四部通则修订草案已于2018年2月起分批次在我委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第一、二、三次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委组织召开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研讨,并整理形成了第二、三、四次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批)。第二、三、四次征求意见稿修改的内容分别以浅橙色、浅蓝色、灰色底纹标记(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完善药典通则内容,现再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
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将相关意见、修改建议及具体说明反馈我委(见附件2),逾期视为无意见。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通则反馈+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昕怡(电话:010-67079522)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收文) 邮编:100061
传真:010-67152769 E-mail: ywzhc@chp.org.cn
附件:
附件1:《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批)-1004258193.zip
附件2:反馈意见单-1301476664.doc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