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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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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
关于羟丙基倍他环糊精、甘油、甘油(供注射用)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修订草案的公示(第二次)时间: 2019-08-15 15:46:15  我委拟修订羟丙基倍他环糊精、甘油、甘油(供注射用)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现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 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电子邮件:475@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甘油(供注射用)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修订草案公示稿(第二次).pdf     甘油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修订草案公示稿(第二次).pdf     羟丙基倍他环糊精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修订草案公示稿(第二次).pdf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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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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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
关于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时间: 2019-08-15 15:43:15  我委拟制定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 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 来函需加盖公章, 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电子邮件:475@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药用辅料标准公示稿(第二次).pdf国家药典委员会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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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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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
关于四氟乙烷、七氟丙烷国家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三次)时间: 2019-08-15 15:39:15  我委拟制定四氟乙烷、七氟丙烷国家药用辅料标准,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 现第二次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期为一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 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 来函需加盖公章, 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电子邮件:475@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七氟丙烷国家药用辅料标准公示稿(第三次).pdf     四氟乙烷国家药用辅料标准公示稿(第三次).pdf国家药典委员会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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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8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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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
关于阿司帕坦、羧甲纤维素钠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修订草案的公示时间: 2019-08-15 15:34:15  我委拟修订阿司帕坦、羧甲纤维素钠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收文单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电子邮件:475@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附件:阿司帕坦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修订草案公示稿.pdf     羧甲纤维素钠国家药用辅料标准修订草案公示稿.pdf国家药典委员会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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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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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
关于《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内容(第十九批)的公示时间: 2019-08-09 17:40:09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四部通则修订草案已于2018年2月起分批次在我委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第一、二、三次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委组织召开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研讨,并整理形成了第二、三、四次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批)。第二、三、四次征求意见稿修改的内容分别以浅橙色、浅蓝色、灰色底纹标记(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完善药典通则内容,现再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  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将相关意见、修改建议及具体说明反馈我委(见附件2),逾期视为无意见。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通则反馈+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昕怡(电话:010-67079522)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收文)   邮编:100061  传真:010-67152769   E-mail: ywzhc@chp.org.cn  附件:附件1:《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批)-1004258193.zip     附件2:反馈意见单-1301476664.doc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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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8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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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
关于《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内容(第十八批)的公示时间: 2019-08-09 17:31:09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大纲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版《中国药典》四部通则的增修订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及我委组织的相关科研课题研究结果基础上,完成了四部相关通则的起草工作,并经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批)(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完善药典通则内容,现在我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三个月。  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将相关意见、修改建议及具体说明反馈我委(见附件2),逾期视为无意见。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通则反馈+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昕怡(电话:010-670795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收文)   邮编:100061  传真:010-67152769   E-mail: ywzhc@chp.org.cn  附件1:《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批)  附件2:反馈意见单国家药典委员会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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