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辅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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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辅法规 Products
229
2018 - 07 - 20
浏览 (403)
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
关于磷酸二氢钠系列3个药用辅料标准的公示(第二次)时间: 2018-07-20 08:52:20  根据有关单位对药用辅料无水磷酸二氢钠、磷酸二氢钠一水合物、磷酸二氢钠二水合物3个辅料标准的反馈意见,经相关单位复核验证,对质量标准进行再次公示(见附件1-3),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委,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  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联系邮箱:475@chp.org.cn  附件:磷酸二氢钠二水合物公示稿.pdf     磷酸二氢钠一水合物公示稿.pdf     无水磷酸二氢钠公示稿.pdf国家药典委员会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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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07 - 05
浏览 (597)
来源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的公告(2018年第41号)        2018年07月05日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已编制完成,现予发布(目录见附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目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6月2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41号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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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07 - 03
浏览 (370)
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
关于对维生素C等6个药用辅料标准征集意见的通知时间: 2018-07-03 15:55:03  为确保药用辅料国家标准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经国家药典委员会药用辅料与药包材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维生素C等6个药用辅料标准草案稿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1-6)。  请各相关辅料生产和使用单位按照拟定标准进行复核检验,提供近期生产或使用的10批次产品的检验数据,并于标准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正式来函反馈意见。  各相关单位对标准操作需要咨询,可与起草单位进行沟通(联系方式见附件7)。对标准草案稿是否有异议均请来函说明,逾期不提供检验数据和反馈意见者视为同意。  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品种标准征集意见反馈+单位”。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  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联系邮箱:475@chp.org.cn  附件:起草单位联系电话.pdf     盐酸氯己定标准公示稿.pdf     虫胶标准公示稿.pdf     偏磷酸钾标准公示稿.pdf     薄荷素油标准公示稿.pdf     酪蛋白酸钠标准公示稿.pdf     维生素C标准公示稿.pdf国家药典委员会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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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07 - 03
浏览 (303)
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
关于玉米朊、肌醇2个药用辅料标准的公示时间: 2018-07-03 15:53:03  经我委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现对玉米朊修订标准草案和肌醇标准草案(见附件1和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  如对公示稿有疑问,可与起草单位沟通(联系方式见附件3)。如对公示稿有异议,请提供近期生产或使用的10批次产品的检验数据。对公示稿是否有异议均请来函说明,逾期无书面反馈意见者视为同意。  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品种标准公示反馈+单位”。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  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联系邮箱:475@chp.org.cn  附件:1. 玉米朊标准公示稿.pdf       2. 肌醇标准公示稿.pdf       3. 起草单位联系方式.pdf国家药典委员会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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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06 - 12
浏览 (392)
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
关于伽马环糊精等24个药用辅料标准的公示时间: 2018-06-12 15:48:12  经我委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现对伽马环糊精等24个拟制修订的药用辅料标准(见附件1-24)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  如对公示稿有疑问,可与起草单位沟通(联系方式见附件25)。如对公示稿有异议,请提供近期生产或使用的10批次产品的检验数据。对标准公示稿是否有异议均请来函说明,逾期无书面反馈意见者视为同意。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品种标准公示反馈+单位”。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  邮编:100061  联系电话:010-67079525、67079566  联系邮箱:475@chp.org.cn  附件:白陶土.pdf对氯苯酚.pdf伽马环糊精.pdf己二酸.pdf卡拉胶.pdf玫瑰油.pdf柠檬油.pdf偏硅酸铝镁.pdf肉豆蔻醇.pdf肉豆蔻酸.pdf肉豆蔻酸甲酯.pdf肉豆蔻油.pdf糖二酸钙.pdf脱氢醋酸.pdf脱氢醋酸钠.pdf小茴香油.pdf盐酸半胱氨酸.pdf椰子油.pdf硬脂酸铝.pdf硬脂酸钠.pdf右旋糖酐20.pdf右旋糖酐40.pdf月桂油.pdf棕榈核油.pdf24个药用辅料标准起草单位的联系方式.pdf国家药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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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05 - 30
浏览 (505)
来源于国家药典委员会
国家药典委公开征求《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时间: 2018-05-30 16:04:30  为进一步规范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做好药用辅料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中药用辅料名称核定,我委组织有关专家草拟了《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征求意见稿)。2017年10月公开征求意见后,我委组织专家对命名原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2018年4月,我委就修订稿征求了药品审评部门以及药用辅料相关协会的意见,结合反馈意见形成了《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18年8月25日前将相关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我委(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邮件名称请标注“辅料命名原则反馈意见+单位”,并同时发送反馈意见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  联系邮箱:475@chp.org.cn  联系电话:67079525、67079566  附件:180524药用辅料通用名命名原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反馈意见表.docx国家药典委员会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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